不具代位权条件 诉讼请求被驳回
不满足代位权条件的诉讼请求或许会被法院驳回。代位权是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代表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追索债权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以下是具体说明:
合法债权: 债权人对债务人拥有合法的债权。
到期债权: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但债务人未行使或怠于行使该债权。
导致损害: 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导致了损害,即债权人没办法通过正常渠道达成我们的债权。
假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决定是以裁定还是判决的形式驳回起诉。假如法院通过形式审察认定代位权没有,则应以裁定方法驳回起诉;假如法院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认定,则应以判决的方法驳回诉讼请求。